根据《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情况。我院特对研究生转专业作出如下管理规定,请予以执行:
一、 转专业条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研究生在校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2.研究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能继续在当前所在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工作调动、学科调整、身体原因等,无法完成指导研究生的任务,而原专业无法另安排其他导师进行指导。
(二)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三)研究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须满足下列条件:
1.研究生转专业一般在一级学科内完成;
2.原导师和所在院(系)批准;
3.拟转入专业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
二、 审核程序
(一)3-4月底符合研究生院转专业文件中条件规定的研究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需要变更导师的提交调换导师申请表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5月初学院汇总转专业申请,并根据研究生院文件条件要求,初审出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5月中旬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核。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笔试后,由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5人以上考核小组统一进行面试。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办公室通知转专业申请人。转专业结果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共同构成。
(四)5月下旬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转专业接收人员情况。并将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证明、小组考核表、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情况总结材料等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审核转专业人员申请表,并为相关人员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 工作要求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转入和转出人数皆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招生总人数的 10%,专业学位研究生转入和转出人数皆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招生总人数的 5%(名额不足1 人时,按 1人核算)。
(二)转专业办理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进行。
(三)研究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重新制定培养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但学习期限不顺延。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首都师大校发〔2018〕47 号 《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准